纳福高新区研发楼招商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| 2023-08-21 |
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纳福企业管理(江苏)有限公司,资金现已落实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纳福高新区研发楼招商运营项目进行招标,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招标范围:
本项目所涉标的物为招标人拥有所有权的房屋,位于 连云港市高新区振兴路19号 ,房屋使用面积为 4921.31平方米,现状为 毛坯状态 。
投标人负责标的房屋的装修及运营管理,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房屋设计方案并进行装修、拟定招租运营计划、房屋物业管理、协调日常事务等,保证房屋的安全、整洁、有序。招标人负责提供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标的房屋,并配合投标人进行相关运营设施和环境建设,保证标的房屋的质量、安全和适用性达到双方预期目标。
★2.3服务期限:10年。
★2.4项目预算:向招标人支付标的房屋的租赁费用。租赁费用的(含税)计算标准不得低于80万元/自然年。
★2.5质量标准:合格,满足招标人要求。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,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:
3.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。
3.2允许不影响招标公正的招标人控股、管理的公司投标人参与(须出具“投标人承诺书”,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)。
3.3投标人必须信誉良好,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前,被信用中国、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。
3.4允许中标单位将部分服务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,但并不退出承包关系,其与第三方就第三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3.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6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4.评标办法:综合评分法。
5.谈判文件的获取
5.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:2023年08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7日18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
5.2在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,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提供以下报名材料,前往招标代理机构现场,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,提供报名单位谈判文件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: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。
5.3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,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,而导致响应失败的,本项费用不予退还。
6.响应文件的递交
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30日上午9时00分。
开标地点:连云港新思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,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27号二楼会议室。
7.其他补充事宜
7.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。
7.2谈判文件中标注★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,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。
7.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修改、补充或变更,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,请各供应商关注纳福集团官网(http://www.lygfesco.com/)。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、补充或变更信息,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,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8.联系方式
招标人:纳福企业管理(江苏)有限公司
地址: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27号
邮编:222000
联系人:刘总
电话:0518-82347497
招标代理机构:连云港新思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27号
邮编:222000
联系人:冯工、黄工
电话:0518-823476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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